前言
人類文明的生活,包括教育、政治、文化、經濟、醫學等…雖萬象紛呈,卻都是以謀求人類幸福為共同目標。
現代科學正擔任領導地位,以達到實現此一目標。但卻未能成功,這是因為現代科學各門各系研究的根本,其所能利用的原動力只限於發自「物質」方面,故永遠受時空所限制。
如今,我們即將踏入二十一世紀了,若要從有限進向無限,卻應該注意到另外一種能量的來源,那就是發自「非物質」方面的能量。
本文曾提及牛頓力學和愛因斯坦力學以至釋迦牟尼的力學以供參考。在此,我們希望各賢哲讀者能夠提出更寶貴的意見,同步並進,實無任歡迎之至。
釋覺開(惟力)
從宏觀太空徵體的大小行星,以至微觀原子、分子、電子、光子…等肉眼所不能見的微小物質,都各有其本體基因之密碼功能,不停發出其訊息波,或稱為磁場、磁力或萬有引力場。最初發現萬有引力者為牛頓,此乃宏觀之力場。後來愛因斯坦更進一步,證明在微觀力學中,當物質之速度接近光速時,則物質變小且力場變強之定理,但不管微觀或宏觀,其功能仍須受時、空、數量所限。依愛氏定理推之,若物體微小於「小而無內」之虛體,即成為「非物體」。據此推論,所以我們把物質與非物質兩種功能的分界線,今暫以光線之速度作為兩方之「臨界點」。
由物質發出之能量,該從牛頓之力學開始:
牛頓之力學定理適用於物質較遲緩之速度,其對時空關係只局限於馬力及風力之速度下,屬固定性;而愛因斯坦之力學定理則推廣至可變性,即是當物質之速度接近光速時之時空關係,必隨其速度而轉變,同時並說明物質與能量互相轉換之原理。因此現代科學由愛因斯坦之定理得知:物質之速度接近光速時,其時空之量度即與牛頓力學之量度不同。換句話說:即物質之本體必須跟著速度而相對改變。他又說明物質與能量是可以互換的,即是物質本為有形之體,卻可以轉變為能量( Energy) ,而成為無形之體,這些仍是具有相對性之觀念理論,亦是經過腦神經活動而產生之結果。
腦之活動功能表現於腦部神經系統,其感知大概可分為三部分:尋求知、思維知、記憶知。關於記憶知部分,科技界已仿製成電腦,並且改進甚速。其他兩部分據說也將於未來數年面世。
在吾人之生命體中,能應付日常生活而幫助大腦的心識,名為「心王」八種識(前五識及六、七、八)。宇宙萬事萬物之現象,皆唯心識所變現,了境能變屬前五識,思量能變屬第六識,異熟能變屬第八識,故謂萬法唯識,而有形與無形等一切法,各有其形實體或無形概念之相(可用儀器窺探),故佛教名之為唯識法相宗。此宗施設萬有之名相,以詳細闡釋宇宙紛擾複雜之種種現象,其說似乎比現代醫學之生理解剖學、心理學、哲學、自然科學…等解釋得更為周全。八識之每識各有其任務,能發揮種種作用,名為「心所」。據科技最新之資料顯示,卻只以大腦六根組織之神經系統為主,並藉各根之能量,作為認知宇宙現象之工具,即是以大腦為能知之主體,一切法皆屬大腦所知對象,同時否定大腦所不能感知的一切。當心王未轉成智之前,名為「心意識」,意識之認知不能離開物質而存在,但當八識轉成四智之後,其功能已全部由「非物體」發出(離開物質),無形無量而具有超時空之作用,因此已非科技界所能仿製。又若依愛氏定律推論,具尚可推知發自「非物體」能量,其力若與發自物質之能量相較,結果雖大腦認為「不可思議」,太不合邏輯,而實際卻有其真確事象可見,只是傳統之智慧無法解釋而已。
從「非物體」所發出之功能,不受時空數量所限,其本體即是「如虛空無所有」之真心,其別名甚多,今為敘述方便暫稱之為「妙覺」。此妙覺本體乃為容納宇宙一切法之第八識,體空不可見而功能卻常用而可 見。這就是我們所要闡釋之「二十一世紀的宇宙觀」,即是解剖從相對進向絕對的大宇宙。
本體既不可見又不合邏輯,必須靠人類個人之心力方可證明:當吾人遵照釋迦佛所傳授之直接禪法(祖師禪)實行至某程度,於達到能夠短暫自動化階段,令尋求、思維、記憶三種知暫停,即是大腦不活動時,便能發揮其本具之功能,不經大腦而完成大腦所不能做的工作,且腦之「不動」維持越久,則寂度越深,自發之功能亦越大。
為要詳細闡明大宇宙之整體現象(包括物質及超物質),我們必須依據釋氏之力學觀。將其中「五法、三自性、八識、二無我」詳加解剖於後:
五法者:相、名、分別、正智、如如是也。茲略解如下:
1. 有形之物體各有其高低、長短、大小、顏色、質量,以及無形的概念,即是依有形之體所想像的幻象,都叫做相。
2. 依有形或無形之相而安立的稱謂,叫做名。
3. 對於上述名相,經思維辨識以認識其真假、好壞、價值、質量、是非、邪正…等,叫做分別。
4. 不經大腦作用之智識,而由妙覺本具之般若智自動功能所自現(非大腦所能知)之客觀存在之事實,這種不經作意而自現,不受時空所限之智慧,叫做正智。
5. 由於正智自動發揮,不分晝夜、古今,一如其本來無始真際,沒有相對,超越邏輯之辨證,叫做如如。總稱五法。
三自性有兩種。甲類三性:善、惡、無記。乙類三性:遍計所執、依他起及圓成實。
甲類:
1. 善性:是做各種對自身與別人,於現代與未來都有利益的事情,並深信善心是由於善根種子所做一切善事,也叫做善業。
2. 惡性:由惡心之貪欲生起,造一切惡業,違犯或損害到自身與他人,於現代與未來都有害的事情,此屬於惡性,也叫做惡業。
3. 無記性:是「非善非惡」之法,沒有任何意念關係於利益或損害,不能計數分別。唯識宗有兩種無記:有覆無記及無覆無記。
A. 有覆無記:有覆無記是有微弱之迷妄,雖沒有力量可以利益或損害自身或他人,但有迷惑自體蓋覆聖道,凡是與此同類之事物都屬於有覆無記,如第七識。
B. 無覆無記:無覆無記者,其本體不是迷妄,但自性很微弱,沒有一點力量可以利益或損害他人,叫做無覆無記,如第八識。凡是與此同類之事物,都屬於無覆無記,總稱為無記性。
乙類:
1. 遍計所執性:由凡夫之妄想習氣,對事物有執實性,計度執著一切法叫做遍計。因為妄想遍計之迷執,執一切性實有或實無,如看見繩以為是蛇,但其實沒有蛇之本體,只是妄情迷執,誤認是蛇而已,故名遍計所執。
2. 依他起性:是依隨因緣而生起一切萬法。「他」字代表因緣,由第八識的種子為第一因,同時靠種種其他的助緣而生起各相,離妄想而自存在,猶如繩體是由麻線、工具、人工因緣而生起,故名依他起性。
3. 圓成實性:其義是圓滿真實之成就性,也叫做法性,即是一切無為法之體性。此法性有兩種意義:說隨緣法性是依他起性,屬大乘之實義。或說法性是「所依」,由依他起性而建立,屬大乘權宜之義(方便所立)。
總之,此三性於各種事物中都具有,如對過去、未來、龜毛、兔角,認為是實或不實,則屬於遍計所執性;有為法屬依他起性;無為法屬圓成實性。譬如一枝花,由妄想迷執以為有實在的花性,是遍計所執性;知道是由因緣生起假現花相,是依他起性;覺悟花之實際離性及非性,是名圓成實性也。
八識者: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為前五識,第六為意識,第七末那識,第八阿賴耶識,共八種識。茲分述如下:
前五根及意根各有其親密之伴侶相助,即是由神經細胞所組成的器官,各具備本身固定之功能,名為六根。六根各各發揮其作用:外五根只具如燈照境之作用,即是眼之視覺、耳之聽覺、鼻之嗅覺、舌之味覺、身之觸覺,五根分照現前色、聲、香、味、觸五種塵。內意根則獨具思維之作用。
外五根能幫助前五識生起高度之認識,意根之思維作用,卻能幫助第六意識生起高度的分別認知以至了悟。前五識只可依其本位之職能以認識其本位相對之塵境,而第六識卻可與任何一識或多識合作。但若八識轉成四智之後,即可互用而無間隔,如;目可聽、耳可視…等。
第七識具兩種功能,一為具輕微之妄執,日夜執第八識為我。一為傳送功能,將第六識所造善、惡、無記之業因種子傳入第八識庫藏,同時將第八識中已成熟之種子傳出,交第六識執行。第八識則是唯一具容納宇宙一切法的種子而成為大宇宙之本體。
大腦認識境物通常包括三量:現量、比量、非量,亦是物質之能量。
前五識活動之範圍雖通三性而不辨三性,故屬現量無記之固定性:第六識屬可變性之比量、非量。現量如親眼見下雨;比量如早晨起身,見前後院地面濕透,推知昨夜曾下雨;非量如只見地面被水澆濕,以為昨夜下雨而實未曾下雨。
要說明人類輪迴的詳細情形,應以玄奘大師之頌文加以證明:
大師之《八識規矩頌》云:「去後先來作主公。」第八識含藏善惡業之種子,受父母交歡時與自己之共業力所吸引,最先投入母胎(先來) ,最後離開肉身(去後)。由於第七識之我執性與肌體之生理結合,而作為此身之主人公。同時由於父精母卵結合形成胎兒,以八識為其基因而逐漸形成腦神經系統,遍佈全身細胞及五臟六腑,而以大腦為中樞。由於我執之牽引,六識與六根合作而聽命於大腦,但是六根屬於色法(物質體),六識屬於心法(精神體) ,根可壞滅而識不可壞滅。若能行至見性,即能轉八識成四智,而脫出輪迴,不再有生死投胎轉世之事,永遠自由自在,不再造業而受業力所拘。
壇經關於轉識成智云:
大圓鏡智性清淨 平等性智心無病
妙觀察智見非功 成所作智同圓鏡
五八六七果因轉 但用名言無實性
若於轉處不留情 繁興永處那伽定
略解:
1. 「大圓鏡智性清淨」第八識轉成智如圓鏡照像,普照萬法,即是本性清淨之智。
2. 「平等性智心無病」七識執第八識為我(此八識乃一切法之本體),遂成污染為病,今轉成平等性智,帶動六識不起分別想,心即無病。
3. 「妙觀察智見非功」由七識的我執,令六識起妄想分別,轉成妙觀察智之後,雖見而不經作意分別,故云見非功(用)。
4. 「成所作智同圓鏡」前五識緣於六識領導起妄想分別,轉為「成所作智」之後,即同大圓鏡智,雖用而無作意分別。
5. 「五八六七果因轉」六七是因中轉(六識是漸修之因,屬教門;七識是頓悟之因,屬禪門),五八是果上轉,七的妄執一轉,五八也隨之而轉。
6. 「但用名言無實性」以上八種識,轉成四智,只是名言,並無實性,但轉其名,非轉其體也。
7. 「若於轉處不留情」若於轉處不執著(不執實)。
8. 「繁興永處那伽定」無論處於嘈鬧與任何環境,也都大定(無入定、出定,永處定中)。
二無我:
1. 人無我:世人執此父母所生之肉身有常一主宰之「人我」,因為要滿足此身之欲望,乃千方百計損人利己,以至侵人害物,甚至殺害親人,擾亂社會秩序,於是一切煩惱便從此「我執」而生。若我們經過仔細觀察,則知此身乃由色、受、想、行、識五蘊和合,才有見聞覺知的作用,而且此種作用受時空所限,剎那不住,終必變滅,並無真實之自我能主宰此身。倘真能主宰則應該永不變滅,但事實上在此一生中老、病、死…等都不能自作主宰。因此可證明不能成立「自我」。這就是「人無我」。
2. 法無我:上文既已證明人身無我,則我所能認知的宇宙一切法,當然亦不能成立。因為先要有「人」,然後才有人所知的一切法。現在既然知道不能成立「人我」,那麼由「人我」所知的「法我」亦必不能成立,於是乃悟「人無則法無」,這就是「法無我」。合稱為二無我。
結論
為建立相對到絕對的理論,先要由牛頓力學到愛因斯坦力學開始,故假設物質運動的速度是由零到百,牛頓則從零到五十,屬順序不變性;愛氏則從零到五十之後,更進而從五十到一百,屬互換可變性。釋迦牟尼力學不但由零至一百,更由一百至二百、三百…以至無窮。
總之,整個宇宙事物從科學的觀點觀察,都屬於相對。萬事萬物不能各自獨立,必須由因緣相對而成,如雞生蛋、蛋生雞。如陰陽相對、吸斥相對、同性相斥、異性相吸,而吸力大至某程度時卻可吞沒光速。在互壞互成中互相吞食,既統一又矛盾,變化不定,卻不可增減。如水可滅火,但將水分析成氫(H)、氧(O)二種氣體時,則又可成為火。氫可自燃,氧可助燃,雖互壞互成而共存不滅。吾人處此萬象紛紜、錯綜複雜、擾攘不停的環境中,各為本身之欲望而互相競爭, 由刀兵槍炮以至經濟戰爭,由冷戰至熱戰,又由熱戰至冷戰;又由個人與個人之戰,以至群體與群體之戰,人禍天災,紛至沓來。從前尚以為天災屬無可奈何,如今才發現天災原來亦是人禍所造。吾人在此天災人禍互爭不停之環境中,豈能享受幸福之生活?人類為何一方面製造災難,一方面又發動救災,真是矛盾可笑,故釋氏說「一切唯心造」。
我們若肯依釋氏指導之生活方式而生活,則幸福即在目前,不需尋找。換句話說:即是「無為而無所不為」也。所謂「無為」者,祇是此心不再生起「認為」(執實)二字而已。這事雖然很簡單,但卻很難做得到。因吾人之習氣,對境必起心動念,一定要「認為」而落入相對,從此是非蜂起,煩惱亦隨之而至矣。
釋氏力學最簡單,不外如此如此:飲食既為止飢止渴,就盡管飲食,不思其他;穿衣既為遮體禦寒,就盡管穿衣,不思其他。各種職業皆各安其位,不思其他;於是父安父位、母安母位、子安子位、女安女位、夫安夫位、妻安妻位…一切皆各盡本分,安其所安,則安樂幸福而天下太平矣。
註釋:
各安其位,各盡本分:即是依照其本身所屬國家民族之法律傳統風俗習慣而各安本位、本分。如中國各民族皆有其不同之傳統風俗習慣,則其所安之本位、本分,亦必跟著傳統而不同是也。
二十一世紀的宇宙觀圖表
實體、 宇宙物質現象
體積越小 磁力越強
光子:
最小之物質,磁力速率每秒三十萬公里。
電子:
比光子大一倍,磁力速率每秒十五萬公里。
原子:
組合成一切物質體。
大行星(太陽)、小行星(地球、月球)組成銀河系統。
生物
植物)/無情
有公式性不可變之磁力感應。
動物/有情/腦 (神經系統)
(外五門)
(內一門)
眼根/視覺:紅、黃、白、黑…
耳根/聽覺:動、靜…
鼻根/嗅覺:香、臭…
舌根/味覺:甜、酸、苦、辣…
身根/觸覺:冷、暖、澀、滑…
意根:思維
六根六識生起更高度之認識分別
根識合作之心力。情感越重其力越小,情生智隔,情越小理智越強。
全身之神經系統,以腦部為中樞,而至五臟六腑及每一細胞,並由大腦任經理,以維護此人身之生存。內閣略分三部:求知、思維、記憶。
妙覺本心:真如心、妙心、法身…。體「空寂」而靈覺常遍時空。
本覺常空而容納一切法,無始無生,現行不停。
虛體、 空性
大而無外
小而無內
五法:相、名、分別、正智、如如。
三自性:(甲):善、惡、無記。 (乙):遍計執、依他起、圓成實。
八識:前五識、第六識、第七識、第八識。
二無我:人無我、法無我。 一切法皆入於五法中。
第八識:阿賴耶識。一切法之本體,包括前五及第六、第七識,無覆無記性,善、惡、無記各種子之倉庫。一切法之種子,異時而熟,各法各異而各各自熟,轉成大圓鏡智。
第七識:末那識。執八識為我,有覆無記性,傳送各種子(由六傳入八,由八傳出六),搖動六識造業(包括善、惡、無記各業種子),轉成平等性智。
第六識:意識。思量能變、具可變性,轉成妙觀察智。
前五識:眼識、耳識、鼻識、舌識、身識。固定性。了境能變,轉成「成所作智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