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智度論 龍樹菩薩 著

大智度論(摘錄)

摘錄「大智度論」下冊(第六冊,第五十一卷,第九頁)中的一段,是關於用「虛空無所有」來譬喻眾生的心,同時把文言譯成白話。

問:為什麼不說虛空「廣大無邊」所以能容納一切物,而說虛空「無所有」才能容納一切物?大乘佛法也無所有,怎麼不容納一切物呢?

答:現前見虛空無所有,但宇宙萬物都在其中,這是因為「無所有」才能容納。

問:心(心王:眼耳鼻舌耳意,末那,阿賴耶共有八識)和心所(喜、怒、哀、樂…等共五十一種心的作用)也無形無質,為什麼不容納一切物?

答:心和心所是覺知相,不是容納相,又沒有處所,如內外遠近,只是以分別相才知道有心的概念,但是色法(物質體)有處所。因為色有住處,才能知道有虛空(沒有處所) ,又因為色法沒有容納性,才能知道虛空能容納物。色與虛空相反,色如果不容納,就知道虛空能容納,好像有「無明」才知道有「明」,有苦才知道有樂。因為沒有色,才說有虛空,並不是另有別相,再說心和心所還有不容納的意義,好像邪見的心不容納正見,正見的心不容納邪見。虛空則不然,它一切都容納,而且心和心所是生滅相,是可以斷滅的,但虛空則不然(不可斷滅)。心、心所和虛空兩種,只是在無色無形方面相同,不能說一切都一樣。因此在一切法中,只說虛空能容納一切。

問:剛才我問的意思不是這樣,我是問:為什麼不說虛空「廣大無邊」能容納一切物,而說虛空「無所有」,才能容納一切物?

答:我說虛空無自相,有色相對待才說有虛空,如果虛空沒有自相,就沒有虛空,既然沒有虛空,又怎麼可以說虛空廣大呢?

問:你說容納相也就是虛空了,又為何說沒有虛空?

答:容納相是指出沒有色相,表明沒有色的地方才叫做虛空,因此而說沒有虛空。如果虛空是實在的,未有色時就應該有虛空,但是若未有色而有虛空的話,虛空就應該無相,為什麼?那是因為還沒有色,因為有色才知道有虛空,有色才有無色。如果先有色,後有虛空,虛空就由造作而成。凡是造作而成的法就不稱為「常」。若說有無相法也是不對(沒有道理),所以才說沒有虛空。

問:若虛空常有,是因先有色,所以才有虛空出現,然後說有虛空相存在,對嗎?

答:若虛空先已經無相,後來也應該無相。如果虛空先已經有相,那為何這個相沒有所相(沒有虛空的所有相)?如果先已是無相,後來也應是無相(沒有虛空的相貎),如果離有相無相,就沒有相的住所,如果相沒有住所,所相也應該沒有住所,沒有所相,所以相也沒有。離「相」和「所相」,哪裡還有其它的法呢?因此虛空不叫做「相」,不叫做「所相」,不叫做「法」,也不叫做「非法」,不叫做「有」,也不叫做「無」,言語隔絕,寂滅如無餘湼槃,其它的法也都如此。

問:若一切法都如此,就是虛空了。為何還要用虛空來譬喻?

答:各法的因果都是虛妄,是由無明才有,這個虛妄瞞騙了眾生。因為眾生於虛妄的各法中生心執著,而不在虛妄中生心執著,雖然虛空也是虛妄,但是六塵虛妄瞞騙眾生的心,虛空雖然虛妄,卻不是這樣。因此用虛空來譬喻,用現前的粗事來破微細事,好像虛空由色才有,所以只是假名而已,不是固定的法。眾生也是這樣,是由五蘊和合才有,也是假名而不是固定法。大乘佛法也是如此。由於眾生性空,所以說無佛無菩薩。由於眾生執有,所以有佛有菩薩。如果無佛無菩薩,就沒有大乘佛法了。因此大乘容納無量無邊阿僧祇眾生,如果法是實有的,就不能容納無量諸佛和弟子。

問:如果實在沒有虛空,為何能容納無量無邊阿僧祇眾生?

答: 由於此義,所以佛說「大乘法本無」。如果沒有大乘法,阿僧祇也沒有﹔沒有阿僧祇,也就沒有無量﹔沒有無量,所以無邊也沒有﹔無邊沒有,所以一切法也沒有,因此才能容納。

「阿僧祇」三字的漢譯:「阿」是「無」,「阿」是「無」,「僧祇」是「數」。眾生、各法一一都無邊際,所以叫做無數﹔用數字來數十方虛空遠近都無邊際,所以叫做無數﹔用數字來數六波羅蜜,一一布施,一一持戒等等…本來沒有數量﹔用數字來數有多少眾生,以至過去現在未來的佛乘都不可計數,這些邦叫做「無數」。

有人說最初的數字是一,只有一,一加一才說是二。似此,一切只有一,沒有別的數字。若一切都是一,也就是無數。

又有人說一切法和合才有名稱,好像輪軸輻毂和合才叫做車,沒有固定的實法。法若沒有,「一」「多」也就沒有,因為先有「一」,後才有「多」。

再者,用數字來計算物,物沒有,數也就沒有。說無量者,好像用斗來稱量物。以智慧來稱量各法,也都如此。各法性空,所以無數,無數所以無量,無量所以無邊,也沒有能稱量的實智(心經說無智亦無得)。因此哪裡有各法的定相可以稱量?因無量故無邊,量是總相,邊是別相﹔量是開始,邊是終竟。又由於「我」以至「知者」「見者」都沒有,所以一切法也都沒有,因而說一切法究竟清淨,這就是大乘法能容納一切的意思。法和眾生兩事,互為因果,若無眾生則無法,若無法則無眾生。初說總相,一切法空,後說別相,諸法一一皆空。

最初的實際也是末後的妙法,若無此法怎麼會有別法呢?其餘依此類推,從不可思議性以至如來湼槃性也是這樣。

註釋:

此篇中所說的「沒有」,不是說斷滅的意思,因為知道「沒有」的人不可以斷滅,如果可以斷滅的話,有誰可以知道「沒有」?

To Loi Chau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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