佛 法 簡 要 手 冊 - 釋惟力
前言
學人不自量力,於壯年時曾發心遍閱大藏與續藏,嗣獲見卍字續藏,即開始閱讀,平均每日約閱十小時,經過整整一年才閱至第七冊(全部續藏百五十冊),若要讀完須經二十年,而大藏尚未計算在內。
從此知錯,狂心收歛,專閱禪宗語錄,並尋師學祖師禪,參話頭及看話頭同時進行,至今又歷三十餘載矣。
多年來所遇學佛同人,皆言佛海汪洋,常令學佛者望洋興嘆!甚至有望涯而返者,是以事不獲已,竟不自量淺薄,冒昧於各大乘了義經與諸祖語錄及前賢說法篇章中,精選摘要編述,輯成此簡要手冊,希望對學佛修行者有所助益(省力省時)。學人大膽獻拙,錯漏在所難免,尚祈讀者慈悲指教。感甚!
釋覺開(惟力)
世流布想與執著想 (於大涅槃經節出)
問:夫約世諦門中,凡聖天絕(分別),凡夫心外立法,妄執見聞,聖人既了一心,云何卻同凡夫知見?
答:聖雖知見,常了物虛,如同幻生,無有執著。如大涅槃經云:
迦葉菩薩白佛言:世尊!若因此煩惱之想生於倒想,何以一切聖人實有倒想,而無煩惱,是義云何?
佛言:云何聖人而有倒想?
迦葉菩薩言:世尊!一切聖人,牛作牛想,亦說是牛;馬作馬想,亦說是馬;男女大小,舍宅車乘,去來亦爾,是名倒想。
佛言:善男子!一切凡夫有二種想。一者世流布想,二者著想。一切聖人唯有世流布想,無有著想。一切凡夫惡覺觀故,於世流布想生於著想,一切聖人善覺觀故,於世流布想不生著想。是故凡夫名倒想,聖人雖知,不名倒想。又,以境本自空,何須壞相,以心靈自照,豈假緣興,不同凡夫能所情執知見。
肇論云:夫有所知,則有所不知,以聖心無知,故無所不知。不知之知,乃曰一切知,故經云:聖心無知,而無所不知,信矣。是以聖人虛其心而實其照,終日知而未嘗(認為)知也。如止水鑑影,豈立能所之心,則境智俱空,何有覺知之想。
依上述《涅槃經》顯示可知,於世間法不生起執著想,即是出世間法,亦即是佛法,並非於世間法(世流布:世間已流行普遍)之外,另有特別之出世間法謂之佛法。
簡言之,對於日常生活:飢餐渴飲,寒則加衣,熱則減衣,待人接物,處事工作…種種世間法,不生起執著想,便是佛法了。(不將自己之主觀思想加入世間之事物,即是不生執著想,亦即不生「有所認為」而落於相對之邊見)。
唯識變現的兩種夢
(一).獨頭意識變現閉眼的夢:
晚上我們的身體躺在床上,眼睛閉起來,睡熟了。眼耳鼻舌身,這前五識都停止了活動,只有第六識單獨活動,變現夢中的身體、夢中的世界。夢中人接觸夢中的東西,都有實質的感覺,接觸冷知道冷,接觸熱知道熱,夢中人有悲喜的感受,被打也知道痛。假使夢中有一位善知識對夢中人說:你所接觸的東西沒有一樣是實在的,就連你的身體也不是實在的。夢中人當然不肯相信而謂:你說不實在,但我接觸時卻有實質的感覺。你說我的身體也不是實在,但為何被打卻會感覺痛?你的解說雖然有道理,但實際上我卻不能相信。
當作夢的人睡夠了,自動醒起來。唯識學叫做得「自證分」。當時立刻就證明夢中的世界和夢中人真的完全都不實在,因為世界和人都不見了,只有肉體躺在床上而已,這就是閉眼的夢。
(二) 同時意識變現開眼的夢:
現在,前五識和第六意識都在活動,假使耳識聽到聲音,卻不知道是什麼聲音,是人聲、鳥聲、狗聲…不能知道,所以須要第六識同時現起,才能夠分別這是人的聲音,而且能夠分別男女老小種種聲音之不同。如果只有耳識,雖聽到聲音而不能分別。若只有第六識,卻不能聽到聲音,又用什麼來分別呢?所以須要兩個識同時現起,才能變現開眼的夢。
人們只相信閉眼的夢是夢,開眼的夢不是夢,因為閉眼的夢會自動醒起來,可以自己證明。但開眼的夢卻不會自動醒,要經過修行到覺悟才醒,好像參禪到見性成佛,就是從開眼的夢醒來。若沒有覺悟,就還在夢中,雖然釋迦佛在經典中解釋得很清楚,說兩種夢同是心造,即是一切唯心造,如楞嚴經、楞伽經等。但對於未醒的人,仍都不能相信,那是因為他們還在夢中,好像閉眼夢的人在夢中也不能相信,要醒後,才能自己證明,唯識學稱為得到自證分,也就是見性。
一個識變現是心造,二個識同時變現也是心造,因為心造就不實,不實才稱為夢,這就是唯識變現的兩種夢。
因為我們的心識日夜活動不停,自然要變現上述兩種夢,好像我們的身體不停地旋轉,就必定會見到周圍的境物都在旋轉。境物旋轉譬喻生死輪迴,身體旋轉喻心識活動,若心識停止活動則生死輪迴也跟著停止,謂之涅槃。即是從開眼的夢中醒來,佛法名為覺悟(證悟),也叫做見性成佛。
我們若能明白唯識變現的兩種夢,則對於《般若心經》所謂「無無明,亦無無明盡,乃至無老死,亦無老死盡。」自然會深信不疑了。
四 乘 表
佛法的方便可分成四個階段,說明如下圖:
大小乘區別:(大乘包括最上乘,小乘包括中乘)
一、出發點不同:
1.小乘:由多苦的人生觀,業感緣起出發,厭煩惱而求清淨。
2.大乘:由慈悲的人生觀,真如流露出發,以化他自在為職志。
二、行為不同:
1.小乘:自利自度,只得消極的解脫,即以斷滅煩惱得涅槃,為終局之目的。
2.大乘:自度度他,以積極活動的行為,得大自在為終局志願。
三、境界不同:
1.小乘:止於現象界。
2.大乘:入於實在界。
四、方法不同:
1.小乘:斷六根,斷一念無明,入斷滅,禁欲主義。
2.大乘:破無始無明,見佛性,自在主義,實在主義(即真如) ,色心與法體俱恆存在。
五、理論不同:
1.小乘:考察止於現象,且認為有主客兩實在,是二元論,並以感覺主義否定感覺以外之實在。
2.大乘:超越大腦認識之範圍,終極之實在,與現象界之實在一致,主客一如,真妄合一,是一元論,形而上的實在論。
西方哲學只有兩個階段,我執和法執都在一念無明的範圍中,即是思惟和理念。 但思惟和理念都是一念無明的化身,也是腦筋的作用。西方哲學的目的在於究理求知,所以不肯離開一念無明。因為若進入無始無明的範圍,就會感到空空洞洞沒有道理可以追究,也沒有什麼可以求知,這正好和他們的目的相反,所以,從古以來的西方哲學家,還未曾有人進入無始無明的境界。不進入無始無明的境界就不能打破空執。也不能進入絕對。破空執即可見性,達到永遠的自由自在。西方哲學家的目的是究理求知,而修持佛法的目的是了生脫死。西方哲學注重理論而佛法卻注重實踐,意思就是從一念無明一直進入絕對。
四相
四相:在圓覺經,金剛經和楞伽經中的四相(就是我們錯認自心的四種境界)有兩種:
一.凡夫迷識的四相:
1.執五蘊身是我,叫做我相。
2.棄我相執全人類,叫做人相。
3.棄人類執全眾生,叫做眾生相。
4.執有真實的時間,叫做壽者相。
二.聖人迷智的四相:
1.聖人心知有所證,雖證到很高的階位,但皆屬我相。
2.進一階位,悟知不是我證,超越一切證,但還有能悟,叫做人相。
3.又進一階位,了知能證能悟是我相人相,若到我相人相所不及之處,只有心了知,叫做眾生相。
4.又再進一階位,鑑照了知心也不可得,只有一清淨覺體,叫做究竟覺,一切寂滅,也叫涅槃。如果還住在涅槃上,則命根尚未斷,叫做壽者相。
若未能洞徹我人眾生壽者四相都是幻想,非有而現有,雖能令心不著,乃是勉強抑制,亦即是對有言無。若見地未真,不但用功費力,而且根株(執性)猶在,實靠不住,且縱能抑制不懈,亦為法執。如楞嚴所云:縱令內守幽閑,亦是「法塵分別影事」是也。其病在一守字,有所守便有所執矣。何故如是?因其見未徹底故。若徹見我人等四相皆是非相,則能洞明一切相 「有」 即 「非有」 也。有即非有,故見如不見。雖萬象紛紜而胸次泰然,是故不待抑制而彼四相自空,何所用其守哉。無所守,則無所執,是以無諸法名相之滯礙也。
六祖壇經三十六對法
吾今教汝說法,不失本宗。先須舉三科法門,動用三十六對,出沒即離兩邊,說一切法,莫離自性。忽有人問汝法,出語盡雙,皆取對法,來去相因。究竟二法盡除,更無去處。三科法門者,陰、界、入也。陰是五陰:色、受、想、行、識是也。入是十二入:外六塵,色、聲、香、味、觸、法。內六門,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是也。界是十八界:六塵、六門、六識是也。自性能含萬法、名含藏識。若起思量,即是轉識。生六識、出六門、見六塵,如是一十八界,皆從自性起用。自性若邪,起一十八邪。自性若正,起一十八正。若惡用,即眾生用。若善用,即佛用。用由何等?由自性有。對法外境,無情五對:天與地對,日與月對,明與暗對,陰與陽對,水與火對,此是五對也。法相語言十二對:語與默對,有與無對,有色與無色對,有相與無相對,有漏與無漏對,色與空對,動與靜對,清與濁對,凡與聖對,僧與俗對,老與少對,大與小對,此是十二對也。自行起用十九對:長與短對,邪與正對,癡與慧對,愚與智對,亂與定對,慈與毒對,戒與非對,直與曲對,實與虛對,險與平對,煩惱與菩提對,常與無常對,悲與害對,喜與嗔對,捨與慳對,進與退對,生與滅對,法身與色身對,化身與報身對,此是十九對也。師言:此三十六對法,若解用,即道貫一切經法,出入即離兩邊。自性動用,共人言語,外於相離相,內於空離空。若全著相,即是邪見。若全執空,即長無明。
若著相於外而作法求真,或廣立道場,說有無之過患,如是之人,累劫不得見性。但聽依法修行。又莫百物不思,而於道性窒礙。若只聽說而不修,令人反生邪念。但依法修行無住相法施。汝等若悟,依此說、依此用、依此行、依此作,即不失本宗。若有人問汝義,問有將無對,問無將有對,問凡以聖對,問聖以凡對,二邊相因,生中道義。如一問一對,餘問一依此作,即不失理也。設有人問何名為暗?答明是。問何名為明?答暗是。以明與暗互為因,明沒則暗,暗沒則明。以明顯暗,以暗顯明。去來相因,成中道義。餘問悉皆如此。汝等於後傳法,依此轉相教授,勿失宗旨。
略解:
忽有人問汝法,出語盡雙,皆取對法:以無破有,以有破無,以明破暗,以暗破明。來去相因,究竟相對二法盡除,更無去處(即是無所住),雖曰來去相因,成中道義,亦不住於中道,以兩頭既除,則無中間也。是故六祖謂以無住為本(體),維摩詰謂從無住本,立一切法(用),體用不二也。
無住乃自性之體用,說法不離自性以此,金剛經之三句義,心經之色空義,亦是不離無住之自性。
又如秦跋陀禪師聞「生公說法,頑石點頭」特趨訪而問曰:法師如何說色空義? 生曰:眾微聚名色,眾微無自性名空。
秦曰:眾微未聚喚作什麼?
生無對。
秦手持扇問曰:見麼?
生曰:見。
問:見個什麼?
曰:見禪師手持扇。
秦將扇棄於地復問:見麼?
答:見。
問:見個什麼?
答:見禪師之扇墜地。
秦曰:觀公見解,未出常流,何得名喧宇宙! (拂袖便行)。
其徒追上問曰:吾師說色空義有何不是?
秦曰:非說汝師不是,汝師只知果上色空,不明因中色空。
問:如何是因中色空?
秦曰:一微空故眾微空,眾微空故一微空,眾微空中無一微,一微空中無眾微。
秦跋陀所說,亦如六祖來去相因,一多互破,究竟二法盡除,更無去處也。
人類的宗教中之佛學篇
作者為美國牧師
世界一切宗教都具備以下六種要素:
1. 權威
2. 儀式
3. 思量知解
4. 傳統
5. 神治及恩典
6. 神秘
關於人類的宗教,此六種要素已發揮其重要作用,但每種要素皆可能失控而生出弊端,此弊端令宗教之實境日見荒蕪腐敗,由錯誤而徘徊於迷信中。
釋迦佛決心洗淨此一片荒地,佛教對於此六種要素卻沒有一點關連,因此令世人驚恐。因為依照世人之觀察,若一種宗教而欠缺此六種要素則不能存在,但事實卻有其證明如後:
1. 佛弘揚一個無權威的宗教
印度婆羅門之特權站在四階級之上,都被佛掃盡。佛對每人說︰不要依賴和相信世俗之習慣,不應見有一種學說記於經典上,認為是符合我之信仰,或聽導師之開示而相信及貪愛,認為是我之明燈。我們從生到死只相信自己,不需要依靠他人,須靠自己之能力才能達到最高境界。
2.佛弘揚一個無儀式的宗教。
佛認為一切儀式及典禮只有束縛人類精神之效力。關於此點,很多人說佛教不屬於任何宗教之理性道德。
3.佛弘揚一個無思量知解的宗教
此理由最簡單,對於求知解之貪欲,佛認為不能幫助開啟智慧。譬如有人被毒箭射中,不立刻送醫醫治,卻去尋求誰是射毒箭者。若如此,受傷者於未找到射箭者之前已先死了。
4.佛弘揚一個無傳統的宗教
佛教訓信徒從被束縛重壓之下自己解脫,不該崇拜依賴前代傳統之教訓。若相信奉行那些固定教條,將令自己迷惑及痛苦,何時才能自覺自證?佛認為最好切斷前代之傳統。
5.佛弘揚一個強調自力而不求恩典的宗教
自己之運命不由他人決定,就算神仙以至佛都不能替自己解脫,而須靠自力才能夠得到最後之解脫。
6.佛弘揚一個無神秘的宗教
佛說一切先知、預言、卜卦…,都屬於下劣之學問。不許門徒作此各種神秘法術。凡是用邪術顯示希奇者,皆非我之弟子;作出神秘法術者,皆是最危險之事。
佛在世時曾作預防,常恐此六種有害之要素侵入佛教,然而於佛入滅之後,此六種弊端竟逐漸浸遍整個佛教,並且變本加厲,但其貽害終不能損盡佛教之真實本質。
我們應有如下之認識:
(一) 極注重直接經驗
從古至今,尚未見有何宗教完全用個人之直接經驗顯示其立場,以判斷每一事物之最後真理,而不依據任何理論推理或辯論。一位真正的佛弟子,必須靠自己證悟。
(二) 最科學是唯一之存在
直接經驗不但是最後之判斷,同時亦闡明生存本體之因果關係,即是唯一之存在。彼此都存在。
譬如現前此蘋果之本體是前代蘋果的果,同時亦是彼未來後代蘋果之因,因果同具於一蘋果中,這就是一切生存本體之因果關係,亦即唯一之存在。其相對即是「非存在」,彼「非存在」不能產生此「存在」,此「存在」亦不能產生彼「非存在」。若有彼此,則必然同屬存在,即是彼此共同存在,是故名為唯一之存在。
(三) 最實用
佛捨棄一切思量及尋求在「心」外之物,而專為解決實際之問題。佛之開示只是暫時之方便,並無真正之價值,猶如用船筏渡河,到達彼岸則船筏成為廢物。
(四) 治療
佛說:我不問你的宗教;我不問你的立場;我只問你有何病苦?
我只開示你:病及治病方法;苦及斷苦方法。
(五) 以「人」為本位
佛說法不談宇宙之開始,只說人類實際生活之問題,人類之性質及其所發揮之動力而已。
(六) 最民主
佛評擊階級制度,尤其是血統傳承制度以及設立傾向權力制度。
佛出生於帝王家,為統治階級,但卻不顧本身之社會地位而決心打破一切階級,以平等看待大眾,收印度最下賤之奴民為弟子。
(七) 自性自度
佛法全為利益一切眾生,但卻最注重個人之修行方便。佛說法之對象是為每位「個人」,佛要每個人都能證得正等正覺。是故,佛對阿難言:你須作自己之明燈;你須作自己之倚靠;切勿倚靠自己以外之人物,應為自己之解脫而精勤修習。
世尊最後垂示,應盡還原品三告之文
涅槃經云:
爾時世尊如是逆順入諸禪已,普告大眾:我以甚深般若,遍觀三界六道,諸山大海,大地含生,如是三界,根本性離,畢竟寂滅,同虛空相。無名無識,亦斷諸有,本來平等,無高下想。無見無聞,無覺無知,不可繫縛,不可解脫,無眾生、無壽命、不生不起,不盡不滅,非世間,非非世間,涅槃生死,皆不可得。二際平等,等諸法故,閑居靜住,無所施為,究竟安置,必不可得。從無住法,法性施為,斷一切相,一無所有,法相如是。其知是者,名出世人。是事不知,名生死始。汝等大眾,應斷無明,滅生死始。
又復告大眾:我以摩訶般若,遍觀三界有情無情,一切人法,悉皆究竟,無繫縛者、無解脫者,無主無依,不可攝持,不出三界,不入諸有,本來清淨無垢無煩惱,與虛空等,不平等,非不平等,盡諸動念,思想心息。如是法相,名為大涅槃。真見此法,名為解脫。凡夫不知,名為無明。
作是語已,復入超禪。從初禪出,乃至入滅盡定。從滅盡定出,乃至入初禪,如是逆順,入超禪已,復告大眾:我以佛眼,遍觀三界一切諸法,無明本際,性本解脫,於十方求,了不可得。根本無故,所有枝葉,皆悉解脫。無明解脫故,乃至老死皆得解脫。以是因緣,我今安住常寂滅光,名為大涅槃。
如上真實慈父,廣大悲心,不可思議三告之文,或有遇斯教者,可以折骨為筆,剝皮為紙,刺血為墨而書寫之。不可頃刻暫忘,剎那失照。
且如第一文云:遍觀三界六道,諸山大海,大地含生,如是三界,根本性離,畢竟寂滅。
第二文云:遍觀三界有情無情,一切人法,悉皆究竟。
第三文云:遍觀三界一切諸法,無明本際,性本解脫。
是以,遍法界內,盡十方世界中,若有情、若無情、若有性、若無性,山河大地,草芥人畜,不在三界,不出三界,不隨生死,不住涅槃,皆同真如,一心妙性。如是信解,頓入一乘,更無祕文,能出斯旨。
達摩安心法門
迷時則人逐法(有法執),悟時則法隨人(法執淨);迷時則色身為「心」之主,悟時則「心」為色身之主。如有起心分別計度,其心識所現之量皆屬夢幻。若心識寂滅,則沒有起念之處,名為正覺。
問:如何是心識之「現量」?
答:見一切法有,有不自有,由自心執實成有;見一切法無,無不自無,由自心執實成無。無論任何法皆如此,都由自心執有執無而成。
若造一切罪,而其人自見法王(徹底見性,從開眼夢醒來),則立刻解脫。若於「事」處得悟,則其力用強,於「事」自見法性,則不論何時都不失正念。若於文字處得悟,則其力用弱。「事」即是「法」,法即是事,事和法無二無別,任由你怎樣跳躍施為,種種運用都不出法界之範圍,若將法界納入法界即是愚癡。不論做何事都不能出於法界心之外,為什麼?因為心體及事即是法界,亦名為心之「現量」(現量即實相,非顯現數量)也。
問:世間人種種修學,為何不得道?
答:因為見有我,故不得道。聖人遇苦不憂,遇樂不喜,是因為不見有我,故不知苦樂。因為忘我,故得至無為處。「我」尚自忘,則還有何事不忘?
問:法即是空,還有誰修道?
答:有「誰」才要修道,若沒有「誰」則不用修道,此「誰」即是「我」。若不執我,則遇到任何事物都不生起是非之心,「是」由我自「是」而事物非「是」,「非」由我自「非」而事物不「非」。於心無心,叫做通達佛道;對境不起知見,叫做達道。遇到任何事物都了達其根源,則能開啟慧眼。智者隨事物而不隨自己(我執淨),故沒有順逆取捨,愚者隨自己(存我執)不隨事物,故有順逆取捨。不見一物,名為見道(見物不執實,猶如不見);不行一物,名為行道。於一切處所而忘處所(不執實處所,如無處所) ,當作時而沒有能作,沒有所作,即是見佛。見有一切相時,即是有其見執以執相,故墮地獄,由觀照透徹法性,故得解脫。凡有記憶分別皆屬於鑊湯爐炭,即顯現生死之相。若見法界性(也叫涅槃性)即是見性,沒有記憶分別即是法性。因為心非色(物質)故非有,常用而不間斷故非無;用而常空故非有,空而常用故非無(心如虛空無所有卻容納萬物,故空而常用,用而常空)。
楞 嚴 宗 通
初於聞中,入流亡所,所入既寂,動靜二相,了然不生,如是漸增,聞所聞盡。
此段如經所說,是耳根第一步解脫「人空」(破人我執)。
盡聞不住
即是能聞所聞都盡,而不住於聞盡處。
覺所覺空
就是經文所說「空性圓明」,則得「法」解脫(破法我執)。
「空」「覺」極圓,空所空滅
即是經文所說:解脫法已,俱空不生(即破空執)。
生滅既滅,寂滅現前
即是經說由三摩地(正定)得無生忍(證悟無生法忍)。
「有」須靠「空」容納,「空」須靠「有」而顯。有不能離空而見有,空不能離有而顯空。故《心經》謂:色即是空,空即是色,色不異空,空不異色。以色空不二,不可分離也。
佛法的根源
般若智的身體有人稱它為佛性、真如心、妙心…。它的本體就是「知」,它的用也是「知」。世上的一切人、一切眾生、以至大宇宙中的一切一切…都是它所知之物。但是,一切人、一切佛,都不能知道它,因為它不屬於「所知」,所以它永遠不可能被誰(包括佛)發現。若被發現就成為「所知」了,這真是世上最奇妙最奇妙的事。然而,若依數學之理推論則也不算奇妙。
微小動物草履蟲,學名PARAMAECIUM,每一晝夜即分裂為二,依香港出版之數學書所說,此蟲甚小,但由第一代至第九十代,其體積即等於一立方公尺,計至一百三十代則其體積等於一個地球。
列公式:
290 = 1立方公尺
2130 = 1個地球
倒轉計算:1個地球成 又切成四,又切成八,即是
1地球之二-130 = 1草履蟲.
意思是若將地球切為二,再切為四,依此類推,切至一百三十次,則恢復原來之草履蟲。若將此蟲依算式再切一次一百三十次,則數目所示該蟲肌肉之單位尚可見否?若再切十之一百三十次,以至百千萬之一百三十次,該數目仍能表示此蟲肌肉之單位,但其實際之肌肉吾人尚能感知否?
依照數學,若以一隻蟲為單位,在一之前加零,即零點一;再加零,即零點零一;依此類推,繼續加零,至繞地球一圈二圈三圈…永遠無窮,假使科學改進顯微鏡之技術速度比劃零更快,即可發現該蟲肌肉之單位,但該單位仍非實際,因為該蟲尚可再分,以至無窮…。
此即釋迦佛所謂不可得者,亦即無始無生之義也。楞伽經中,佛再三再四提醒眾生要遠離「自心現量」,因為自心之能現即是「知」和「見」,所現即是「有」和「無」。「知見」「有無」皆屬大腦產品,故楞嚴經謂「知見立知,即無明本」,知見是能立,有無是所立,當人腦化灰變土時,不可得(不可發現)之「本住法」,豈能跟隨大腦變成灰土乎?
依世尊所說:不可得,謂之不生;不可變,謂之不滅;此不生不滅之法,即是實相之本體也。
大 智 度 論
龍樹菩薩 著
摘錄 「大智度論」 下冊(第六冊,第五十一卷,第九頁)中的一段,是關於用「虛空無所有」來譬喻眾生的心,同時把文言譯成白話。
問:為甚麼不說虛空「廣大無邊」所以能容納一切物,而說虛空「無所有」才能容納一切物?大乘佛法也無所有,怎麼不容納一切物呢?
答:現前見虛空無所有,但宇宙萬物都在其中,這是因為「無所有」才能容納。
問:心(心王:眼耳鼻舌身意、末那、阿賴耶,共有八識)和心所(喜、怒、哀、樂…等共五十一種心的作用)也無形無質,為甚麼不容納一切物?
答:心和心所是覺知相,不是容納相,又沒有處所,如內外遠近,只是以分別相才知道有心的概念,但是色法(物質體)有處所。因為色有住處,才能知道有虛空(沒有處所),又因為色法沒有容納性,才知道虛空能容納物。色與虛空相反,色如果不容納,就知道虛空能容納,好像有「無明」才知道有「明」,有苦才知有樂。因為沒有色,才說有虛空,並不是另有別相,再說心和心所還有不容納的意義,好像邪見的心不容納正見,正見的心不容納邪見。虛空則不然,它一切都容納,而且心和心所是生滅相,是可以斷滅的,但虛空則不然(不可斷滅)。心、心所和虛空兩種,只是在無色無形方面相同,不能說一切都一樣。因此在一切法中,只說虛空能容納一切。
問:剛才我問的意思不是這樣,我是問:為甚麼不說虛空「廣大無邊」能容納一切物,而說虛空「無所有」,才能容納一切物?
答:我說虛空無自相,有色相對待才說有虛空,如果虛空沒有自相,就沒有虛空,既然沒有虛空,又怎麼可以說虛空廣大呢?
問:你說容納相也就是虛空了,又為何說沒有虛空?
答:容納相是指出沒有色相,表明沒有色的地方才叫做虛空,因此而說沒有虛空。如果虛空是實在的,未有色時就應該有虛空,但是若未有色而有虛空的話,虛空就應該無相。為甚麼?那是因為還沒有色,因為有色才知道有虛空,有色才有無色。如果先有色,後有虛空,虛空就由造作而成。凡是造作而成的法就不稱為「常」。若說有無相法也是不對(沒有道理),所以才說沒有虛空。
問:若虛空常有,是因先有色,所以才有虛空相出現,然後說有虛空相存在,對嗎?
答:若虛空先已經無相,後來也應該無相。如果虛空先已經有相,那為何這個相沒有所相(沒有虛空的所有相)?如果先已是無相,後來也應是無相(沒有虛空的相貌),如果離有相無相,就沒有相的住所;如果相沒有住所,所相也應該沒有住所。沒有所相,所以相也沒有。離「相」和「所相」,哪裡還有其它的法呢?因此虛空不叫做「相」,不叫做「所相」,不叫做「法」,也不叫做「非法」,不叫做「有」,也不叫做「無」,言語隔絕,寂滅如無餘涅槃,其它的法也都如此。
問:若一切法都如此,就是虛空了。為何還要用虛空來譬喻?
答:各法的因果都是虛妄,是由無明才有,這個虛妄瞞騙了眾生。因為眾生在虛妄的各法中生心執著,而不在虛空中生心執著。雖然虛空也是虛妄,但是六塵虛妄瞞騙眾生的心,虛空雖然虛妄,卻不是這樣。因此用虛空來譬喻,用現前的粗事來破微細事,好像虛空由色才有,所以只是假名而已,不是固定的法。眾生也是這樣,是由五蘊和合才有,也是假名而不是固定法。大乘佛法也是如此。由於眾生性空,所以說無佛無菩薩。由於眾生執有,所以有佛有菩薩。如果無佛無菩薩,就沒有大乘佛法了。因此大乘容納無量無邊阿僧祇眾生;如果法是實有的,就不能容納無量諸佛和弟子。
問:如果實在沒有虛空,為何能容納無量無邊阿僧祇眾生?
答:由於此義,所以佛說「大乘法本無」。如果沒有大乘法,阿僧祇也沒有;沒有阿僧祇,也就沒有無量;沒有無量,所以無邊也沒有;無邊沒有,所以一切法也沒有,因此才能容納。「阿僧祇」三字的漢譯:「阿」是「無」,「僧祇」是「數」。眾生各法一一都無邊際,所以叫做無數;用數字來數十方虛空遠近都無邊際,所以叫做無數;用數字來數六波羅蜜,一一布施、一一持戒等等…本來沒有數量;用數字來計數有多少眾生,以至過去現在未來的佛乘都不可計數,這些都叫做「無數」。有人說最初的數字是一,只有一,一加一才說是二。似此,一切只有一,沒有別的數字。若一切都是一,也就是無數。又有人說一切法和合才有名稱,好像輪軸輻轂和合才叫做車,沒有固定的實法。法若沒有, 「一」「多」也就沒有,因為先有「一」,後才有「多」。
再者,用數字來計算物,物沒有,數也就沒有。說無量者,好像用斗來稱量物。以智慧來稱量各法,也都如此。各法性空,所以無數,無數所以無量,無量所以無邊,也沒有能稱量的實智(心經說無智亦無得)。因此哪裡有各法的定相可以稱量?因無量故無邊,量是總相,邊是別相;量是開始,邊是終竟。又由於「我」以至「知者」「見者」都沒有,所以一切法也都沒有,因而說一切法究竟清淨,這就是大乘法能容納一切的意思。法和眾生兩事,互為因果,若無眾生則無法,若無法則無眾生。初說總相,一切法空,後說別相,諸法一一皆空。最初的實際也是末後的妙法,若無此法怎麼會有別法呢?其餘依此類推,從不可思議性以至如來涅槃性也是這樣。
註釋: 此篇中所說的 「沒有」,不是說斷滅的意思,因為知道「沒有」 的人不可以斷滅,如果可以斷滅的話,還有誰可以知道 「沒有」? (註完)
心如虛空無所有
佛法的根本是心,
宇宙的根本也是心,
學佛法的人應該要知道,
這個根本正是自己的心,並不是別人的。
實際說來,佛教是教育,教授心法,使每個人都能夠徹底覺悟,但現在卻有很多人誤認佛教是一個迷信的宗教。說教育是包括宇宙萬物,叫做萬法唯心,因為萬事萬物的根源是心靈,所以釋迦佛說一切唯心造。那麼心是什麼呢?心是一個名詞,誰都會說,但心到底是什麼?誰都不知道。
印度禪宗第十四祖龍樹菩薩用「虛空無所有」來形容心靈。心靈本來沒有形體數量,因此用腦筋思想不能接觸,所以不能用語言文字來表達,佛法只可以勉強說是「空性」。雖說是空,這個「空」也就是心的用,好像虛空無所有而能容納一切物。宇宙萬物由太陽月亮,以至山河大地、草木房屋、一切眾生,不論什麼都要靠這「無所有」來容納和應用。我們日常生活,穿衣吃飯,待人接物處事,都要靠這個「無所有」才能夠發揮,只可惜我們日用而不自知,因此釋迦佛教我們修習一種直接禪法,以便顯現自己的心靈。在一剎那顯現自心的時候,就叫做見性成佛。雖說成佛,實際卻沒有佛可成,只是在開眼的夢中醒來罷了,就好像在閉眼的夢中醒來一樣,立刻證明夢中的事物,都不是事實,佛法就叫做「證悟」。
心的本體無所有,就是空洞洞的。因為空洞洞,所以叫做空性。因為空性,所以遍空間時間。遍空間就沒有去來,所以叫做如來,意思是如其本來。遍時間就沒有間斷生滅,所以叫做涅槃。因為空洞洞無所有,沒有處所可以住,所以叫做無所住。六祖說:「以無住為本」。因為空洞無住,就沒有束縛,所以叫做解脫。「佛」是梵音,是印度話,意思是覺悟。眾生的心都有覺悟性,所以叫做佛性,也叫做菩提。菩提的意思也是覺悟。總而言之,名詞雖有千萬差別不同,而意思卻沒有不同,只是表顯心的體用而已。
因為心無所有,就不能建立,所以佛說是無始,也叫做無生。因為有生就要有開始,無生當然不能建立。如果可能建立,就一定要有生起和開始,所以證果的人叫做悟無生法,也叫做證無生法忍。換句話說,一切佛經都是利用眾生已經明白的事物,來證明一切事物凡經過腦的意識分別都不合實際,所以說「萬法唯心,一切唯心造」。如果心可能造的話,就是可以建立,可以建立就不是實在的。
關於真如佛性的知,永嘉大師有四首偈來說明:
(1) 若以知知寂,此非無緣知,如手執如意,非無如意手。
(2) 若以知知知,亦非無緣知,如手自作拳,非是不拳手。
(3) 不以知知寂,亦不自知知,並非是無知,自性了然故,不同於木石。
(4) 手不執如意,亦不自作拳,並非是無手,以手安然故,不同於兔角。
註釋: 無緣知
心的本知是沒有因緣對待的,所以叫做無緣知。
略解:
永嘉大師的四首偈是用手來譬喻佛性的無緣知,也叫做正遍知,也叫做般若智。楞嚴經說:「知見立知,即無明本」。在這裡,永嘉大師用一隻手來譬喻不能建立「知」。因為有建立就有因緣對待,不能叫做無緣知,說無緣是沒有因緣對待的。
好像第一首說如果建立所知,雖然所知是寂靜,一般人修到寂靜的階段,感覺清清淨淨,自認為程度很高,卻不知道一建立所知,就有能所對待,障礙本心活潑萬能的用,好像手拿住一隻如意就住於外境,自打失手的萬能用。若手不拿住一隻如意,當前要拿什麼都可以,拿住如意之後就什麼東西都不能拿了。
第二首偈是進了一步,雖然不建立所知,但卻知道自己有能知,還是建立知了。因為有知就會有不知相對待,所以不是無緣知,好像手不拿外物卻自作拳,作拳後(即是住在自己建立的知上)也就打失手的萬能用,所以也就不能拿住任何東西了。
如此不知外境也不自知知,人們會認為這樣就好像石頭木頭一般無所知,所以才有第三首偈,來說明以自性自明白是不同於木石的,如此又怎麼能證明呢?
所以有第四首偈用一隻手來證明。手不拿外物也不自作拳,並不是無手,以手安然故(並非失掉手) ,所以不同於兔角,因為兔角只有名稱而沒有實物。
問:祖師禪用不知(疑情)來修,當到達話頭的時候,就將要見性,將見性是將要知,是嗎?
答:不能說是將要知,因為心的本知是無始無生,從來沒有間斷過,怎麼可以說是將要知呢?如果知被間斷過後又再起知,那才可以說是將要知。好像說天將要亮了,太陽將要照,可以嗎?不可以!太陽從未停止照,怎麼可以說太陽將要照呢?不見太陽是因為它被遮住了,哪裡是太陽停止照呢?
心的本知也是這樣,不能說是將要知。其所以不顯現本知,是由於人們喜歡建立所有而自遮住。心的本知是從來也不會間斷的。
因為本知不間斷,所以不能建立知。如果建立知,就會有兩個知。禪宗說是頭上安頭,那是大病,需要請醫生割掉才能恢復健康。
現在說明實行參祖師禪的簡單方法,就是參話頭和看話頭。話是講話,頭是講話的前頭。意思是還沒有起念要講之前,才可以叫做話頭,如果起念要講,雖然還沒有講出口,也屬於話尾了。參是參問一句話,以刺激不知不明白。看是看這不知的地方,看這「不知」到底是甚麼,可是這不知的地方卻沒有處所,沒有處所就沒有目標可以看,所以看來看去而仍舊不知,這個「不知」禪宗就叫做疑情。
參禪的行者,只要問和看同時進行以便守住疑情,這個「疑情」就會自動送行者到達話頭。話頭即是無始無明,也叫做百尺竿頭,也是意識的源頭。從百尺竿頭再進一步,當下立刻離開意識,在離開意識的那一剎那,就叫做見性成佛,也就是般若智現行遍空間時間,這就是本知現行,教門叫做「正遍知」。
摘錄於楞嚴宗通第一,二卷
通曰:《八識規矩》云:「愚者難分識與根」。蓋根識之難辨久矣。若謂根非識,則根自根,識自識,識應見根。若謂根即識,彼死者眼根尚存,何以不見?故知五根但白淨色,照境而已。識必明了分別,二家種現,薰習不同。五根乃色法,即第八識親相分,具執受二義,是白淨無記性(非善非惡)。五識乃心法,即第八識見分,三性(善性、惡性、無記性)皆具,但能明了所照之境,不起分別,名性境,屬現量。故曰:「性境現量通三性」。至第六識方有分別,屬比量、非量。此根與識之辨也。
略解:
《八識規矩頌》云:「性境現量通三性」。
性境現量:依俗諦說:前五識對境物的認知屬現量性境,各有其真實固定不可變性之量度,如耳識聞聲,只知是聲,如以尺量布,只知其長度是幾尺幾寸。此尺寸屬固定具不可變性,不可增減。同時只能守其各自本位之能力。
三性:善、惡、無記(非善非惡)。
(1) 善性:是做各種對自身與別人,於現代與未來都有利益的事情,並深信善心是由於善根種子所做一切善事,也叫做善業。
(2) 惡性:由惡心之貪欲生起,造一切惡業,違犯或損害到自身與他人,於現代與未來都有害的事情,此屬於惡性,也叫做惡業。
(3) 無記性:是「非善非惡」之法,沒有任何意念關係於利益或損害,不能計數分別。唯識宗有兩種無記:有覆無記及無覆無記。
有覆無記是有微弱之迷妄,雖沒有力量可以利益或損害自身與他人,但有迷妄自體蓋覆聖道,凡是與此同類之事物都屬於有覆無記,如第七識。無覆無記者,其本體不是迷妄,但自性很微弱,沒有一點力量可以利益或損害自身與他人,叫做無覆無記,如第八識。凡是與此同類之事物都屬於無覆無記。總稱為無記性。
前五識雖通三性,而不能辨別三性。第六識則有其可變性,屬比量、非量。現量如目前現見下雨;比量如天亮見前後庭院地面皆濕,比知昨夜下雨;非量如見地面被澆濕,以為昨夜下雨,其實卻不曾下雨。
前五識不能互相合作,只能與其能力相對之塵境結合,而第六識則可能與前五識中任何一識合作,其認識分別屬可變性。
五根只有感覺性的認識,第六意識則有思惟了悟的作用,如眼根是視覺的能力,照境而不起分別;眼識是視覺認識分別的作用,屬固定性。意根是思惟的能力,意識是思惟認識分別的作用,具可變性。同時根可助識生起高度之分別。
六祖壇經關於六根與六識之分別有云:「世人自色身(肉體)是城,六根是門。外有五門(即五根:眼耳鼻舌身),內有意門(即意根)。使六識出六門(即六根),於六塵中無染無雜,來去自由,通用無滯,即是般若三昧,自在解脫,名無念行。」
《八識規矩頌》云:「去後來先作主公。」第八識含藏善惡業之種子,最先投入母胎(來先) ,最後離開肉身(去後)。由於第七識之我執性與肌體之生理結合,而作為此身之主人公。由於父精母卵結合形成胎兒,以八識為其基因而逐漸形成腦神經系統,遍佈全身細胞及五臟六腑,而以大腦為中樞。由於我執之牽引,六識與六根合作而聽命於大腦,但是六根屬於色法(物質體),六識屬於心法(精神體),根可壞滅而識不可壞滅。若能修行至見性,即能轉八識成四智,而脫出輪迴,不再有生死投胎轉世之事,永遠自由自在,不再造業而受業力所拘。
壇經關於轉識成智云:
大圓鏡智性清淨 平等性智心無病
妙觀察智見非功 成所作智同圓鏡
五八六七果因轉 但用名言無實性
若於轉處不留情 繁興永處那伽定
略解:
(1) 「大圓鏡智性清淨」第八識轉成智如鏡照像,普照萬法,即是本性清淨之智。
(2) 「平等性智心無病」七識執第八識為我(此八識乃一切法之本體),遂成污染為 病,今轉成平等性智,帶動六識不起分別想,心即無病。
(3) 「妙觀察智見非功」由七識的我執,令六識起妄想分別,轉成妙觀察智之後,雖見而不經作意,故云見非功(用)。
(4) 「成所作智同圓鏡」前五識緣於六識領導起妄想分別,轉為「成所作智」之後,即同大圓鏡智,雖用而無作意分別。
(5) 「五八六七果因轉」六七是因中轉 (六識是漸修之因,屬教門;七識是頓悟之因,屬禪門),五八是果上轉,七的妄執一轉,五八也隨之而轉。
(6) 「但用名言無實性」以上八種識,轉成四智,只是名言,並無實性,但轉其名,非轉其體也。
(7) 「若於轉處不留情」若於轉處不執著(不執實)。
(8) 「繁興永處那伽定」無論處於嘈鬧與任何環境,也都大定(無入定,出定,永處定中)。
諸祖已徹悟,故各有其針對當機之方便手段(公案),或棒或喝,或語或默…,其手段似無理取鬧,但卻有突然切斷現業流識之作用,目的為令學者當下開悟,並非要學者明白其理。若學者自作聰明,用意識求解其義,即是自閉悟門,永難得悟。慎之!慎之!
經云:是故,阿難!汝今當知,見明之時,見非是明;見暗之時,見非是暗;見空之時,見非是空;見塞之時,見非是塞;四義成就。汝復應知:見見之時,見非是見,見猶離見,見不能及。云何復說因緣,自然及和合相?
宗通曰:此世尊顯出第一義諦,所謂妙菩提路也。見與見緣具五種義,明暗空塞(塵)為四種見緣(所見),見精為一種「見」妄(能見)。世尊於此分擇見(見精)與見緣(明暗空塞之相),以所見四義推之,成就見精,離塵而有,即於此分擇真見,真見能照了見精,而非見精所及(看到),此第一月(真月)也,故以見精為妄(如第二月)。嗚呼!見猶離見,雖說是「見」,但還要離「見」,因為是見精所不能看到的。因此何處有影響氣息,可以描摸而認為是因緣、是自然、是和合、豈不妄哉?
公 案 (一)
百丈問僧:見否?
僧答:見。
丈問:見後如何?
答:見無二。
丈問:既云見無二,即不以「見」見於「見」,若以見更見,為前見是?或後見 是?如經云:『見見(展現本見即見性)之時,見非是見,見猶離見,見不能及』。
所以不行「見法」,不行「聞法」,不行「覺法」,諸佛立與授記。又寶積經云:『法身不可以見聞覺知求:非肉眼所見,以無色故;非天眼所見,以無妄故;非慧眼所見,以離相故;非法眼所見,以離「諸行」(無常)故;非佛眼所見,以離「諸識」故;若不作如是等見,是名佛知見(即是妙覺)』。
公 案 (二)
昔大朗初參馬祖。祖問:汝來何求?
答:求佛知見。
祖曰:佛無知見,知見乃魔耳。汝自何來?
答:南嶽來。
祖曰:汝自南嶽來,未識曹溪心要,汝速歸彼,不宜他往。
朗歸南嶽石頭,便問:如何是佛?
頭答:汝無佛性。
朗問:蠢動含靈,又怎麼生?
頭答:蠢動含靈,卻有佛性。
問:慧朗為什麼卻無?
頭答:為汝不肯承當。
朗於言下信入(開悟),住後(見性後住庵)凡學者至,皆曰:「去去!汝無佛性」。其接機大約如此。
經云:因阿難誤以逐物之知為心,故佛咄云:「此非汝心」。阿難曰:我作一切事皆用此心,若佛謂非是我心,則我豈非成為無心的人。(非汝心:非本來心也)若以上述大朗公案推之,可知非離覺知之外,便無所有也。(有本心之能量,遍空間時間)。
真心遠離一切分別,如大圓鏡,遠離有、無、動、靜諸塵。此心本自無染,故曰清淨;染而不染,故曰妙淨。一切因果世界微塵因之而立,乃九界(菩薩、緣覺、聲聞、天、人、修羅、畜生、鬼、地獄)妄心之本性也。
通曰:汝身即是相分,汝心即是見分。相分該根塵諸所緣法,山河大地、明暗色空等。見分該八識,此心本妙,不假修習。何以見其本妙也?語其體,則為圓妙明心。從妙起明,故曰圓。語其用,則為寶明妙性。即明而妙,故曰寶。即妙而明,不住於明;即明而妙,不住於妙,毫無染污,若轉識成智,此即所謂本妙之大圓鏡智也。一切見分、相分,皆鏡中所現之影耳。
大抵以念為知,心則不遍。馬鳴曰:「若心有動(起心動念),非真識知。」動相者,「念礙」也。離諸念礙,其知乃遍。
通曰:緣塵分別(依循塵境)之知見,與見精明元,有能所之辨。見精明元,與妙精明心,有體用之分。故妙精明心如真月,見精明元如第二月,緣塵分別如水中之月影矣。
公 案 (三)
報慈文遂,嘗究首楞嚴,謁於法眼,述己所業,深符經旨。
眼問:楞嚴豈不是有八還義?
遂答:是。
問:明還什麼?
答:明還日輪。
問:日還什麼?
文遂懵然無對。自此服膺請益。是可知主中主,故非註疏所及。
通曰:初阿難問:「妙明元心,云何無還?」佛以真心無朕,難可指陳。故假託見精,方便開示。見精切近於真,如第二月。然此見亦妄,將亦須還。唯有真月,所喻真性,誠不還爾。
公 案 (四)
雲居智曰:清淨之性本來湛然,無有動搖,不屬有無,非可取捨,體自攸然。如是明見乃名見性。性即佛。佛即性。故曰「見性成佛」。
問:性既清淨,不屬有無,因何有見?
答:見無所見。
問:既無所見,何更有見?
答:見處亦無。
問:如是見時,是誰之見?
答:無有能見者。
問:究竟其理如何?
答:妄計為有,即有能所,乃得名迷。隨見生解,便墮生死。明見之人即不然,終日見,未嘗見。求名處體相不可得,能所俱絕,名為見性。
問:此性遍一切處否?
答:無處不遍。
問:凡夫具否?
答:上言無處不遍,豈凡夫而不具乎?
問:因何諸佛菩薩不被生死所拘,而凡夫獨繫此苦?何曾得遍?
答:凡夫於清淨性中,計有能所,即墮生死。諸佛大士善知清淨性中,不屬有無,即能所不立。
問:若如是說,即有能了不了人。
答:了尚不可得,豈有能了人乎?
問:至理如何?
答:我以要言之,汝即應念清淨性中,無有凡聖,亦無了不了人。凡之與聖,二俱是名。若隨名生解,即墮生死。若知假名不實,即無有當名者。又曰:此是極究竟處,若謂我能了,彼不能了,即是大病。見有淨穢凡聖,亦是大病。作無凡聖解,又屬撥無因果。見有清淨性可棲止,亦大病。作不棲止解,亦大病。然清淨性中,具不壞方便應用,及興慈運悲。如是興運之處,即全清淨之性,可謂見性成佛矣。
雲居此語,卻於「見猶離見」最切,故備錄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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